將軍澳市中心南部的土地用途於今年6月修訂。住宅地積比率為2至5倍,高度限制由20至100米。諮詢期間共接獲866份有關多幅土地規劃用途的意見,當中普遍建議再收緊高度限制。
可是據報來自「地產建設商會」的意見認為,應該放寛四類住宅(甲類)用地的高度限制,由現時的65及100米,提高至100至140米,理由是提高樓宇設計的彈性。
現時該區的規劃是以層級式為原則,即越近海濱高度越低,以免造成屏風樓問題,亦以免樓宇過份密集加重社區和交通設施的負擔,影響區內生活質素。
可是,地產建設商會竟考立名目,建議放寛高度限制,意圖興建更多單位牟利,莫視居民的生活質素。
我們遣責這唯利是圖的營商手段,並於11月28日向城規會代表遞交抗議信,並參與會議,要求城規會審慎處理地產建設商會的意見。